第2章 第1章 初相遇

“喂,大叔,你怎么睡在这儿啊?当心被妖兽吃掉哦。”稚嫩的童声唤醒了睡在路边草地上的陆仁己。正午的阳光十分毒辣,刺激得他一时间睁不开眼睛。陆仁己眯着眼,努力看向声源的方向,发现是一个小姑娘,她栗色的卷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用右手挡着眼睛,闷闷的声音模模糊糊地从他嘴里漏了出来:“你是谁家的小孩,这么乱跑到这里来了,快回家去,当心有大灰狼把你吃掉……”

“哼,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小姑娘似乎不领他的情,突然娇喝一声,“小白!”

随着她声音落下,一只巨大的白狼大吼一声,从一旁一跃而起,向着陆仁己就要扑过去。小女孩本以为他能躲过去,谁知那男人不知是没睡醒还是吓傻了,竟躺在原地动也不动,眼睁睁看着巨狼扑在自己身上。

巨狼身长四米多,一身腱子肉,一看就知道是个重量级生物。小女孩只听到男人发出一声闷响,接着彻底没声儿了。“不是吧?这么弱?”小女孩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敢在奥卡兹平原上随地睡觉的人竟然连自家小白玩笑似的进攻都没躲过。“快起来,傻狗,你真要压死他吗?”看到自家狗子趴在男人身上自得其乐地摇着尾巴,小女孩急忙把它叫起来。望着地上又昏睡过去的男人,小女孩双手合十道:“希望你没事吧,大叔。”

“怎么办啊。”女孩无奈地看着地上的男人,心里一时有些后悔。她原以为他是同行,看他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还以为他有多厉害呢,没想到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弱到被小白压一下就晕了。她原本还想恐吓他一下捞点好处,现在却给自己招了个累赘。“要不咱就把他扔在这吧,反正他都胆大包天到敢在这儿睡觉了……”女孩小声嘟囔着,旁边乖巧趴着的巨狼应和似的呜咽了几声。

“你不怕他死了变成厉鬼来找你索命?”戏谑的声音从女孩背后响起。小女孩回头望去,果然是自己的便宜队长。“黄哥!”她换上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我该怎么办哪。”

被称为黄哥的男子蹲下身,打量了一下晕在地上的陆仁己,笑着说:“能怎么样,把这个骚包带回去呗?咱也不是第一次救人了。”

“骚包?”小女孩疑惑。

“诺。”站起身来的男子手一指,“谁家正经男人带宝石耳坠啊。”

小女孩定睛一看,果真男人两只耳朵上各戴了一对漂亮的耳坠。金属材质的两个圆环相交卡住,中间盛着一颗明黄色的圆润宝珠,下端有黄色的流苏坠在圆环相交处。它们确实是相当漂亮的一对耳坠,珠子看起来成色也好。大城市里的名牌珠宝也不过如是了吧。小女孩想着。

“我还没见过荒域里的人佩戴珠宝呢,他还是头一个,还是个男的。”黄队长抚摸着小白的毛,感慨地说:“别是什么落难的公子哥。邦妮,你救了他,说不定人家给你很多钱呢。”

“蛤?谁家有钱人穿成这样?”邦妮·加纳嫌弃地看着陆仁己身上废土风一样的灰布衣,“而且有钱人怎么可能长得这么普通!”陆仁己确实长了一张大众脸,放在人群堆里找不到的那种。

“你穿的和人家也差不多吧,你长这么好看你就是有钱人啦。”黄队长笑着说,“他长得多么不显山不露水啊,说不定他只是看起来普通,其实一点也不普通呢?说不定你的富婆梦就要实现了呢?”

“这?”邦妮不可置信,但看着男人的宝石耳坠,又开始犹豫不决。

黄队长好笑地看着她,催促道:“快走吧,太阳这么大,热死了。”说罢,转身就走。

邦妮原地踌躇了一会,终于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她拍拍巨狼:“小白小白,咱把他带回去吧,姐姐能不能成为富婆就看他啦。”

巨狼通人性的回应了一声,低头咬住陆仁己的衣服,将他叼在嘴里。待邦妮坐稳后,快跑跟上了前面的黄队长。

两人一狼加上晕着的陆仁己,快速离开了这片草原,向着人类聚集地走去。

就在他们走后不多时,一只魁梧的羊型妖兽慢悠悠踱步而来,走一会儿停一会儿,再吃吃路边的草。而在它的头顶,一只彩色的巨鹰慢慢盘旋而下,它紧紧盯着羊兽,等待着一个机会。地上的羊兽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它。继续嚼着口里的草。待羊兽再一次低头吃草,一瞬间,彩鹰挥动翅膀,扇出几道风刃快速向羊袭去。然而羊兽不紧不慢,甚至还在慢慢咀嚼着。风刃袭来,打在它身上就像挠痒痒一般,只削去几根羊毛。彩鹰自知敌不过,转身想跑,霎时,几根粗壮的藤蔓从草地上破土而出,向彩鹰袭去。彩鹰身姿矫健,几个侧身闪过藤蔓的抽打,并挥出几道风刃斩断靠前的藤蔓,削断了的根茎落在地上,被羊兽几口吞下。一时间藤蔓追击不上彩鹰,它原以为自己能成功跑掉。没成想,地上的羊兽身体突然变大。它张开大嘴,露出了锋利的尖牙,一口咬断了彩鹰的身体。鹰头落在草地上,被弯弯绕绕的藤蔓捡走,一声骨头破碎的声音响起,血液从紧紧缠绕在一起的藤条根处喷涌而出。羊兽见藤蔓抢了自己一个鹰头,十分生气,它跺跺蹄子,血盆大口直接咬向藤蔓。藤蔓为了自保,主动伸出一根藤条拦住羊兽,其余迅速钻入地底。羊兽没有吃饱,不甘心地猛踏地面,但于事无补,藤蔓早已潜入地底,它只能作罢,又变回原来大小,继续慢悠悠的踱步。

“哎呀,它们打起来了。”感受到地面震动的邦妮回头望向来路,“要不要去干了他们?”小姑娘跃跃欲试。

“算了吧,”黄队长一心想回去,“今天可是星期天耶,我可不想加班,要去你自己去。”

“行吧行吧。”邦妮摸摸巨狼的头,“今天不能加餐了哦。”

巨狼点点头,开始加速。

“诶诶!你真是!”黄队长眼看自己要被甩在后边,直接一跃跳上了巨狼的背部。

“真是的,小白要跑不动了啦!”

“小白轻松着呢!你说是不是啊,小白?”

巨狼又是点点头。

“小白,你真是太好说话了。”邦妮无语。

一段时间后,地上的草开始变得稀稀拉拉,后来渐渐变成了荒地。没多久,一些人类的建筑开始从地平线上显露出来。“终于要到了!”邦妮欢呼。

这是一处人类临时聚集地,位于荒域边缘,再往北走一段是尼科镇,她位于帝国边缘区的外围,因为与荒域相距过近,基本是无人管地带,有帝国国籍的人渐渐的都搬走了,剩下一座空镇,居无定所的流浪者“接手”了她。现在尼科镇是流浪者三大聚集地之一,是人口最多的流浪者聚集地。但尼科镇本身又是帝国的领土,所以定居此处的流浪者多数都害怕有一天帝国政府派人收回这个小镇,那他们又将回归到流浪的生活中了。不过现在的尼科镇还是欣欣向荣的,人们说不上安居乐业,却也是井井有条地过着日子。

而距离尼科镇几十里地的塔尔泰尔——即邦妮和黄队长的目的地,是一处临时的人类聚集地。没有国籍的流浪者们为了生活,一部分人做上了妖兽猎人的勾当。尼科镇有三大国家来的采购商,会向猎人们收购他们拼死拼活猎杀的妖兽。

一只妖兽,最值钱的就是他的兽核,兽核重要性类似于人类的心脏,一只妖兽如果没了兽核,他便必死无疑。兽核储藏着妖兽的异能,人类可以通过特殊的方法将兽核放置于各类器具上面,使器具获得不同能力;也可直接将兽核做成各类饰品,上层阶级的人们特别喜欢这类饰品,它们被认为是财富的象征。

妖兽身上其他的东西,比如皮毛,鳞片,角,牙齿,甚至血液,骨肉都可以买卖。传说,仅仅一滴龙的血液就可以很大程度提升人的体质,所以与龙族相关的所有事物都可以在采购商那卖一个好价钱,甚至是他们的行踪消息都可以让一个妖兽猎人少干一年。

塔尔泰尔是方便猎人们临时休憩的一处地点,由尼科镇最大的猎人团队炙火创立。由于炙火的队长是个老好人,在塔尔泰尔休息的猎人不仅不需要花钱,还可以在遇到麻烦的时候找炙火帮忙。因为这些,炙火在多数猎人及尼科镇镇民们心中都是好人形象,渐渐的,炙火成了尼科镇及周围地区最知名的,最令人信赖的猎人团体。

“终于到了!”在看见象征塔尔泰尔“城门”的木栅栏后,邦妮开心地欢呼。巨狼慢慢减速,到栅栏口时,改为踱步。门口的志愿守门的猎人热情地向邦妮打了个招呼,“又捡了个人啊。”说着,直接将他们放了进去。

“是啊,又一个!”邦妮欢快地回答道。

一路上,遇到的大部分猎人都向邦妮打过招呼。“你还挺受欢迎。”黄队长笑着说。邦妮骄傲地抬起头:“那可不,人家长得这么可爱。”“呵。”黄队长轻笑一声,不做表示。

巨狼在猎人们扎得帐篷中间穿梭,一会左拐一会右拐,最终在一个非常大但尤其破的帐篷口停下。

邦妮和黄队长跳下巨狼,前者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块肉干,在摸摸狼头的同时喂给它吃;后者扛起为了吃饭被巨狼扔在地上的陆仁己,把他带进帐篷后将他随手丢在地上,咚的一声吓了里面正在清点桌上兽核的女人一跳。

女人瞄了一眼被扔在地上的陆仁己,又瞄了一眼双手插兜一副事不关己样子的队长,见他没有开口的意思,于是停下了手里的工作:“你们又捡了一个人回来啊,这次要怎么处理?”

黄队长走向桌上的兽核,无所谓道:“先别管他,都点清了吗,老徐那里搞定了吗?”

女人撇撇嘴:“老徐早分完了,现在又找别人聊天去了,不过他算准你们现在要回来,应该已经往回走了。我这里也点完了,刚刚在确认兽核的质量。”

女人话音刚落,一个略显魁梧的汉子撩开帐篷的帘子就进来了,身后跟着蹦蹦跳跳的邦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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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先生今天也很普通
连载中清一色的胡萝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