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聘礼

一百块下品灵石加聚灵阵,再加上凌无忌给喂的一颗丹药,春愁才堪堪从炼气期三层,修炼到了炼气期四层。

春愁睁开眼睛,才问一旁守着他的凌无忌:“这是什么丹药?还挺管用,就是味道有点怪。”

凌无忌面无表情:“是一颗被收藏了两百年的来自修仙界的不入品的凝灵丹。”

所以有些怪味,那也是正常的。

春愁:“……”

这也是没办法的。

修仙界与仙凡界常年隔绝,修仙界的很多最普遍的东西,都不会流通到仙凡界。春愁能吃上这一颗过了期的不入品的凝灵丹,还是多亏了他现在有五个无条件从仙凡界进入修仙界的名额的缘故,人家为了换取剩下的两个名额才给送来的。

瞧见春愁一脸的难以言喻的表情,凌无忌俊美的脸上才露出一丝笑容,安慰道:“这是隔壁镇子的镇长送来的,一共五颗,待去了修仙界,我们的灵石大约是不够立时买当地的丹药的,剩下四颗,我们一人两颗,如何?”

春愁将凌无忌的话自动翻译了一下,就是别怕,吃了一颗过期丹药怕什么?还有剩下的两颗等着你吃呢!好基友还会陪你一起吃,开、心、不、开、心?

春愁:“……”宝宝一点都不开心QAQ

开心不开心的,好歹停滞许久的修为,终于提升了一级。

又看了另外两个家族打算送来和他们同行的人,以及送来的东西,春愁脸上也终于有了笑容。

红叶小镇的镇长,最终在年长的单灵根的女儿,和年幼的双灵根的儿子中间,挑选了9岁的双灵根的儿子,决定送他去修仙界。

然后除了一只乾坤袋、两百块下品灵石、家中有关修仙界玉简的复刻玉简外,还送了三株百年灵药、一条木属性的鞭子,以及三千灵珠。

隔壁镇子的镇长,家中唯有一个三灵根的儿子,便毫不犹豫的决定要送他去修仙界。

为了给儿子争取到这个名额,他送了春愁一只乾坤袋、四百块下品灵石、五颗过期的不入品的凝灵丹,以及五千灵珠。

还有就是红叶小镇,镇长夫人的老家的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家在村子里,并不富裕,但她却拿出了一瓶过期了的灵兽进阶的丹药,还有一只灵兽袋出来。

凌无忌还记得春愁那夜跳窗前来,是抱着家里的小毛驴进来的,还口口声声,要和他与小毛驴一起去修仙界。

可见小毛驴对春愁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凌无忌喜欢春愁这样念旧重情的性子,亦了解春愁的选择,因此就在春愁修修炼进阶时,帮春愁选了这个这瓶灵兽丹和灵兽袋。

如今小毛驴已经吃了一颗,沉睡了过去。

小毛驴其实是最普通的灵兽,亦无任何特殊血脉,甚至寿命也不足百年。只是它自春愁四岁时就陪伴他,春愁是决计舍不得丢下小毛驴的。

现在知晓小毛驴也有机会进阶,虽说进阶了大约也只是跑得能快一些,负重能多一些,陪伴春愁的时间能长一些。但这对春愁来说,也就足够了。

如此选定了三人,几家人在一起吃了顿饭,便约定了下个月的初一,便一起出发,去修仙界。

当夜春愁也略喝了一点灵酒,他睡在凌无忌身边就有些不老实,嘀嘀咕咕的说着话,许久都睡不着。

凌无忌也不嫌弃他,端正的坐在床边,从怀里拿出一只红色的锦盒,又从锦盒里取出一条系着一颗红豆大小的白色珍珠的红绳。

凌无忌看了一眼身旁的春愁,直到此时,眸色中才显露出一丝暗沉。

他拿着那条红绳,沉默了良久,直到春愁闹腾够了,晕乎乎的要睡了,方才拍了拍春愁,道:“先莫睡,起来,有东西要给你。”

春愁揉着眼睛坐了起来,迷迷糊糊道:“又有东西?你怎么老有东西要给我啊。”

然后就不客气的伸出了手去。

凌无忌却道:“不是戴在手上的。春愁,这是戴在脚腕上的。”

春愁眨了眨眼,清醒了几分,这才爬了起来,就着夜明珠的光,看了凌无忌手里的珍珠一眼,那珍珠很小,颜色却好看,惊讶道:“白色珍珠?咦?不对,你对着月亮拿起来。”

凌无忌果然将珠子对着月亮拿了起来,让春愁仔细看。

春愁道:“这珍珠里,好像还有一丝浅浅的蓝,是大海的颜色。”

凌无忌闻言一顿,“嗯”了一声,就拿眼神瞧春愁的脚。

春愁自觉的侧坐着对着凌无忌,想了想,先伸出了右脚给凌无忌,又想了想,右脚缩回来,又把左脚伸出来,放在了凌无忌腿上盖着的被子上。

凌无忌对着春愁,总是无可奈何的。

他将春愁的左脚脚腕一手攥住,省得春愁又要顽皮。然后用另一只手,单手就将那条系着珠子的红绳,小心翼翼的系在了春愁的左脚脚腕上。

春愁双手手掌撑着床,歪头看着凌无忌的动作,道:“这又是什么好东西?怎么突然想起来送我这个?”

凌无忌给春愁系上了红绳,便轻轻将春愁的脚给从他被子上拿了下去,不肯多看一眼,闻言轻咳道:“这叫无价珠。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你戴着它,吸收灵气的速度是平时的两倍。”不过春愁灵根太杂了,就算是平时的两倍,且是在灵气充沛的修仙界里,也并不能如何,只是比起他自己原先,肯定是强得多的。

“还有就是,这珠子里会自动吸取并储存和你修为相当的灵气,斗法之时,你若体内灵气耗尽,它亦会自动补足给你。”

最后凌无忌又道:“并不是突然想起来送给你的,是早就想送给你,只怕吓到你。”

“为什么?”春愁自然而然问道。

凌无忌亦自然而然答道:“因为,这是聘礼。”

春愁:“……”

春愁脸上一红,也不侧坐着对着凌无忌了,而是靠在床头上,脚丫子也藏进了被子里,小声嘟囔道:“怎么就是聘礼了?也可以是嫁妆啊。聘礼,我攒给你。”

凌无忌声音也变小了:“你以后都唤我无忌哥哥,我便承认这是嫁妆。”

春愁:“……”可他并不是敏敏特穆尔,也不是周芷若啊!

叫不出来,真心叫不出来。

春愁叫不出来,凌无忌也不生气,淡定道:“那这就是聘礼!”

春愁:“……”只恨他还带着前世的记忆,完全叫不出来这声“无忌哥哥”!

他转了转眼珠,只好有点郁闷的又躺了回去,在快睡着时,春愁才突然想起来:“咦?这么好的宝贝,那是不是要滴血认主才行?只戴在脚腕上就管用吗?”

凌无忌此时还靠在床头,没有躺下,但是夜明珠已经被他收了起来。

黑色的夜很好的掩盖了他脸上的神情。

凌无忌声音极其平静的说道:“今早你还未醒,我便想将这个珠子和另一个小玩意儿一同给你,一齐滴血认主,于是取了你的指尖血。后来又想,那个小玩意儿你或许会不喜欢,就暂且只将这珠子滴血认主了。”

春愁想了想,好像也没有哪里不对,于是“哦”了一声,打了个哈欠,就睡了过去。

凌无忌在黑暗里,却是独自坐了一夜。

今夜是睡不着了,昨夜其实他也并未睡。

昨夜他那位姐姐,亲自来见了他一面。

十年前送出族长令牌,十年后自逐家族,完全足够交换那三样他最想要的东西。

他虽未曾说自己想要什么,显然他的那位姐姐是知道的。

“无价珠、净水葫芦、情蛊,都在这里。”一袭碧蓝色长裙的美人,身姿摇曳的落在了凌无忌家的院子里,手中三只盒子轻轻一抛,三只盒子仿佛长了眼一般,都飞到了院子里坐在轮椅的少年怀里。

凌无忌将三只盒子一一打开、察看过,方才面无表情道:“如此,阿姐与我,两不相欠。”

碧蓝色长裙的美人风流婉转,妩媚一笑:“阿弟何必如此无情?我这次来,除了要多谢阿弟你不与我争家主之位的,虽然你要与我争,你也是争不过的,但好歹省了你阿姐我许多麻烦。

娘的东西你只肯要这三件便罢了,家中事务繁多,族人心思叵测,你不回来,也省得你我姐弟阋墙。

你那生父倒是给你还留下了一些东西,仿佛还有一封特特留给你的信,在他家族为他立的衣冠冢里,你若想要,自去拿。”

凌无忌“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也表示送客了。

他并不想春愁见到他这位阿姐。

那碧蓝色长裙的美人似是也知道这一点,轻笑一声,长长的裙摆一转,刚要离开,又回头留下一句话,轻飘飘的,又沉甸甸的,落在凌无忌耳中。

“我若是你,绝不会用那情蛊。不用或许会后悔,用了,你将来必然后悔。”

凌无忌本是想着,他与春愁自是青梅竹马,情投意合。既如此,用上情蛊,让彼此越发心意相通,同生共死,岂非好上加好?

虽说有他那位阿姐的话在,但凌无忌自认为自己绝对不会后悔用上情蛊。

可春愁知晓后是否会怪他……

凌无忌一直想到了天亮,最终只给春愁滴血认主了无价珠。

他将情蛊藏在了身上。

也罢,如今暂且不必用。

他当相信春愁。

即便母亲一族,嫡系血脉无论如何未雨绸缪,最终都会遇到让自己痴恋一生之人,为其可以舍弃自己的地位、财富、尊严、性命等,只要能留对方在自己身边。而他们所痴情之人,或许曾经也是与他们相爱的,可最终却都会背叛抛弃。

但万一,他和春愁,就是那个例外呢?

*

双方辩题:论竹马比不必得过天降?

凌无忌:天降如何能与竹马相提并论?

春愁:呃……穿越前的竹马还是穿越后的竹马?

凌无忌:……

第3章 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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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为反派们的炮灰长兄
连载中涩涩儿 /